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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編劇本的奧妙 (下)
三、改編劇本成功關鍵的初步歸納 ; 撰文者:賴祥蔚(台灣藝術大學廣電系主任暨應媒所所長)
選擇原創劇本或改編劇本,有時頗有複雜考量,例如讓台灣感到驕傲的國際大導演李安就指出,他的早期創作都是原創劇本,後來則以偏愛改編小說,主要原因是因為剛開始沒人提供劇本,只好自己寫;後來則會以原著小說為出發點來刺激自己的想法,另外去做自己的演繹和創作。李安執導的【臥虎藏龍】就深受美國網友力捧,【綠巨人浩克】則不被原著書迷接受,到了【斷背山】,又被捧了起來。
從原著小說到電影劇本或是電視劇本,主要差異,涉及了不同美學形式的展現,更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: 首先,創作主體不同:相較於小說大多是個人作品,影視劇本不乏多人共同創作,甚至是多個團隊接力創作,例如皮克斯的多部成功動畫作品,從原本的故事構想到最後的劇本呈現,就經常歷經多個團隊,因此面目全「改」。 其次,是受眾不同:小說讀者與影視作品的觀眾,在結構上必然不同。前者以知識份子為主,絕無目不識字而成為小說讀者之理,去聽說書另當別論,但那仍不是「讀者」;後者則遍及各個階層,識不識字不再重要,因此結構更多元、更接近一般社會結構。正因如此,相較於小說可能有其獨特的小眾讀者市場,但是改編劇本通常會朝向大眾化的口味去發展,以求取最大公約數的觀眾市場。 第三,閱聽的時空情境不同:這又可以分成幾點:一、小說閱讀比較是私密的休閒,雖不排斥多人在一起閱讀,但仍以個人閱讀為主;二、閱聽時間也有彈性的差異,小說讀者固然可以一口氣讀完,也可以一書在手,隨意閱讀,閱讀的時間壓力較小,相較於此,影視作品雖然不排斥個人觀看,但是比較以集體欣賞為主,甚至有觀眾認為獨自一個人去看電影是「很悲傷的事情」;三,閱聽的時間不同,看小說既然可以隨意閱讀,時間壓力當然小,但是看影視作品的時間則有一定限制,例如電影長度通常不超過90分鐘,超過此一時間,觀眾往往難以忍受,觀看影視作品的時間也比較有連續性,雖然也可以分成多次看完,但通常是一次看完;四,兩者的閱聽時間還有線性與非線性的差別,影視作品通常是線性閱聽,比較少會倒回去看,但是小說讀者則經常翻回前面去溫習故事前情。 第四,美學形式不同:小說以文字為主,影視作品以視覺為主,兩種美學形式各有優劣。小說之優在於:作者只要一筆在手,就可以妙筆生花,小至天仙美女與帥氣英雄,大至火山爆發與九大行星對撞,不管是要形容甚麼,通通可以一筆搞定,但是其劣在於:不管作者再怎麼厲害,還是只能透過文字描繪,讀者領略的程度難免有限,因此效果頗打折扣。至於影視作品的優在於:聲光效果相互映襯,不管觀眾看懂看不懂,反正五顏六色加上震撼音效,一定可以吸引觀眾的注意力;但是其劣在於:呈現這些影音效果,有技術上的限制,例如小說可以隨筆所之,寫武俠高手,說他可以輕易就飛簷走壁,或是寫天仙美女,說她一出場就令所有人都忘了呼吸,或者寫大水淹沒舊金山、九大行星互撞等,寫得宛如歷歷在目!但是影視作品就要具體呈現,高手怎麼飛簷走壁?哪裡去找這種美女?九大行星互撞又怎麼呈現?早期看到電影上再現的武俠高手、絕色美女或是水淹大城市,影視效果與原本想像的差距之大,常常令人搖頭嘆息,但是又明明知道這是無可奈何。還好現在有了動畫技術,已可克服,但動畫成本也不便宜,不像作者信手寫來,全憑文采。 前述這些差異,對於劇本的改寫都會造成影響,例如因閱聽時間所限,小說可以安排很複雜的故事與人物,但影視作品在這方面就比較受到限制,因此許多改編自長篇小說的影視作品,往往在故事與角色上多有精簡,這種例子多到不勝枚舉;當然,有時恰恰相反,如果改編自短篇小說,那麼影視作品為了滿足一定放映長度,又必須加添故事與人物,例如李安的【斷背山】就是如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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